长春市药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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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吉林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80511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其他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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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质期 | |
备注 | 该产品剂型好,疗效好,供货价低,代理商利润空间大,特别适合长线操作。 |
产品介绍: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20080511
【中文名称】 固本咳喘胶囊
【生产企业】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
【功效主治】 益气固表 健脾补肾 用于脾虚痰盛 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 痰多 喘息气促 动则喘剧;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
【化学成分】 党参 白术(麸炒) 茯苓 麦冬 炙甘草 五味子(醋炙) 补骨脂(盐炒) 辅料为淀粉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
【不良反应】 尚不明确
【禁 忌 症】 尚不明确
【产品规格】 每粒装0.4g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 一次3粒 一日3次
【贮藏方法】 密封。有效期18个月。
【注意事项】
1 忌不易消化食物。
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。
3 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 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 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6 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,发作期不宜服用。
7 服药期间,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、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8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